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办理要什么手续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办理的手续,是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书,然后等待有关部门的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县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
(二)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