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订立的安全责任自负协议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一、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
(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二、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有: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需遵循公平原则,有提请对方注意,并对格式条款加以说明的义务;2、格式条款的解释方式,是按照通常的理解来解释。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百九十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三、设计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设计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