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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能否送出赠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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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受赠人接受赠与物之后,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此时可以自由处分赠与物,可以送给他人。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方所有所有的当事人;表示接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受赠人;当事人所转让的财产,称为赠与物。

一、受赠人有义务遵守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吗

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应该接受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

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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