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异。一至四级伤残者享受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助金;五至六级伤残者保留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同时获得一次性补助金;七至十级伤残者享受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助金,并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算?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至四级伤残享受不同月份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助金;五至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不同月份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助金。对于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