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及时限,负责侦查监督和公诉,羁押期间需改变强制措施。办案时限为197天,可发生退回补充侦查和延期审理。特殊情形可延长侦查期限1-5月。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五个环节,其中“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属于的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负责。
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羁押在看守所。
二、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审理45天;
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审查起诉阶段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期间(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7、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三、对于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上级和省级延长侦查期限1—5月。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办理是否存在时间
是的,刑事案件办理确实存在时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办案单位应当自接案之日起,依法及时开展侦查工作,并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侦查。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为两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一旦侦查工作完成,案件应当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延期情况。总之,刑事案件办理确实存在时间,以保障案件的及时、公正处理。
结语
刑事案件的办理时间受到严格的,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经过多个环节,包括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每个环节都有规定的时间,如刑事拘留30天、审查逮捕7天、侦查期限60天、审查起诉45天和审理45天。这些时间共计为197天,但还可能因特殊情况而延长。对于特殊案件,如跨地区犯罪、团伙犯罪等,还可以向上级和省级申请延长侦查期限1-5个月。刑事案件办理时间的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第一百零六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