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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若无固定住所,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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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若无固定住所,应当向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住宿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由机关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如果被告人违反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规定,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侦查机关或者人民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对被告人没有固定住所的,由机关指定住所监视居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监视居住规定,并接受机关的监督检查。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机关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但不得危害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机关对取保候审期间有确实困难不能履行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应当向人民或者审判机关报告,并说明理由。对机关报告的理由不充分或者虚假的,由有关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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