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县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