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借款被起诉后,应主动与原告协商分期还款或延迟还款,如原告不同意,被告应积极应诉,通过证明无还款能力,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时可分期偿还。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但需保留生活必需品。答辩状应包括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无力偿还不等于不还钱,债务人转移财产可被调查取证。债权人可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实现债权。
法律分析
一、如果是借钱无力偿还被起诉怎么办?
无力偿还借款被起诉后应该主动跟原告协商,在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的,如果原告不同意,被告也应该积极应诉,向人民证明暂时没有还款能力,通过人民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
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被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我国法律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无力偿还借款的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对于债务人来讲,没有偿还能力不等于可以不还钱,如果所谓的无力偿还是伪装出来的,比如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已经转移了个人名下的财产,若存在这种情况,原告也是可以请求人民调查取证的。如果债务人不肯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实现自己债权的。
结语
无力偿还借款时,主动与原告协商分期或延迟还款。如协商不成,应积极应诉,向证明暂无还款能力,以达到分期还款目的。根据我国法律,暂无偿还能力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延迟还款。债务人应积极应诉,争取法庭上的分期或限期还款。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但需保留生活必需品。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可申请展期。答辩状包括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应针对原告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债务人无偿还能力不意味着可不还,若转移财产等行为,原告可请求调查取证。债权人可在诉讼时效内向提起诉讼,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