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深入落实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我办根据纪委和省、州、县纪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开展了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我办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对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的福利,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加强监督,落实到位
一是组织学习,加强监督。我办党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纪委《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文件要求做到人人知于心,守与行,郑重承诺不送收“红包”,不用接待,不乱用公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用公车私用,送收礼品,各种涉企乱收费、乱摊派、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现的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尤其是党员干部参与的、送收“红包’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是加强长假期间工作安排。我办对中秋国庆期间的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作中秋、国庆期间值班表,节假期间保证每天有人值班。
篇二
关于对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回潮,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市纪委和县委、县的安排部署,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强化监督,于2016年9月6日至9月18日期间,先后抽调25名工作人员,分3批次累计派出21个检查组,采取“七个一”措施,紧紧围绕“十一个严禁”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节日期间执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通过印发通知、公布举报方式、致廉政公开信、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突击抽查、走访座谈、电话抽查等方式,就严禁送礼、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反工作纪律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62个县直部门、9个乡镇、2个农场管委会、1个华侨管理区、67个餐馆、17个娱乐场所,电话抽查22个单位,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199辆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从监督检查总体情况看,没有发现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为名用相互收受各种节礼、违规吃喝、滥发钱物、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严格管理使用,多数单位干部职工认真执行考勤制度,特别是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绷紧纪律作风建设这根弦,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反“四风”、改作风、树新风,进一步明要求、严纪律、强约束,正风肃纪成为常态,呈现出清新务实的崭新气象。“四风”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树倒根还在,仍有人不知敬畏、依然故我。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坠底、执行纪律作风规定不严实等问题41起,其中,有2个单位存在出差补助重复报账、现金存放过大等财务管理不规范情况;电话抽查了22个单位假期值班情况,有5个单位座机无人接听;正常上班期间,有3名工作人员在观看与工作无关视频,有10个单位19名工作人员不在岗;有10个单位未传达学习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通知、通报及相关文件,未传导压力安排部署;有1个单位近2个月未派工作人员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对这些问题,涉事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对待,深刻检查,作出承诺,彻底整改。县纪委监察局将认真核实情况,视其情节,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责成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落实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就会失信于民,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把抓作风作为“先手棋”,出重拳、用重典,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规守纪,真正把规定精神及、和县委、县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精神状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忘赶考、继续奋斗,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四风”问题,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耿马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xxx篇三
7月上旬教育部印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8月省纪委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苏纪发〔2014〕6号)、《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苏纪办发〔2014〕14号)等两个文件,市纪委又下发了《关于执行“四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通纪发〔2014〕24号),就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重申“四个严禁”要求,部署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为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明确要把严格执行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纪律规定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同时在8月下旬到10月上旬集中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突出专项整治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关于“四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学校“四风”具体问题专项整改的安排,组织制定了《通师高专十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严格采购计划审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严禁在私人会所等场所吃喝行为,严禁违规用车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强化教育引导
通过系列教育活动,迅速将最新的《规定》、《通知》要求传达到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新规,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在组织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同时,按照市纪委和教育纪工委的通知要求,全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了网上竞答活动。二是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宣讲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约法三章,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通过家长会和班团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廉政文化学习园地”、“校园广播台”、“校园电子屏”、“专题宣传栏”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四是开展富有新意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如组织创作、排练廉政教育情景剧参赛,组织参加全省第八届“校园廉洁文化周”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作品创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
按照《通师高专建章立制工作一览表》列出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进一步细化落实推进措施,围绕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完善追究问责机制等建章立制要求,一是对于以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的,在整改时认真进行总结,制定好落实的保证措施;二是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认真总结经验,进行完善,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三是对缺乏制度保证的,认真研究建立起相关制度。目前《一览表》中40项建章立制任务,已完成9项,即将在10月份完成15项,年底前完成13项,2015年底前逐步完成3项。
四、加强专项督查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首先承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学校及纪检监察部门针对《规定》和《通知》禁止的各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制作《南通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受理公示》牌,并于开学前在每个校区公示到位,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研究发文(通师高党〔2014〕7号)聘任17位同志为通师高专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印发《通师高专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师高专党〔2014〕8号);召开学校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会议,安排“三员”参加专项督查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全面落实纪检监督责任。三是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认真答复学生及家长关于军训费用及学生住宿条件等具体问题,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加强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工作,并随时向上级纪检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没有发现我校的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有顶风违纪的行为。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后,我校将继续以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全面提高落实“两个责任”水平为着力点,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坚持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